上海卫生局为改脸形手术设门槛 改脸形 改脸型

【关键词】 手术 整形

     新快报讯 日前,上海市卫生局出台相关管理规范,规定了开展面部轮廓整形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资质。

    该管理规范针对面部轮廓整形术,规定开展此技术的医疗机构须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或整形美容专科医院,设有符合卫生部相关标准的整形外科和麻醉科,每年至少完成500例以上整形美容手术;主刀医师 应从事整形外科工作6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麻醉医师。据了解,上海是全国第一个对实施面部整形术的医院进行限制的地区,其新规可望成为市场规范化模板。(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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